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经开区因以前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未分配导致2020年6月前未建成一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
二、整改情况
我区积极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结合区级配套资金用于湖边镇蛤湖村、善边村、科技城范塘村、凤岗镇长田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湖边镇蛤湖村、善边村、科技城范塘村、凤岗镇长田村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为我区其余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验收情况
项目建成并调试运行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各相关乡镇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目前4个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同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797-8372386
联系地址:赣州经开区金星路7号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