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区党工委第205次会议(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将《赣州经开区加快工业企业入规入统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
2021年3月7日
赣州经开区加快工业企业入规入统的若干措施
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加大工业企业入规入统培育力度,激励工业企业成长壮大,完成全年新增60家工业规上企业目标任务,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全力提升增量
1.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大力开展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千方百计谋项目,齐心协力抓项目,加速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建设、投产。(牵头单位:区企工局)
2.推动签约项目履约。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核实营业收入、税收及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督促企业按合同履约。(牵头单位:区招商局、区企工局)
3.开展“清零”行动。对集群式满园扩园行动中已供地但未开工的项目进行清理,对未开工项目实行“清零”行动。(牵头单位:区企工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二、深度挖潜存量
4.摸清存量企业“家底”。继续对全区现有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梳理,从营业收入、税收多角度挖掘存量企业,实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牵头单位: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税务局)
5.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园区产品同类同质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兼并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运营效率。(牵头单位:区企工局、区市监分局)
6.规范企业纳税属地管理。力争现有规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地、税务登记地“双统一”,尽量避免出现生产经营地、税务登记地不一致的现象。若新入规工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地、税务登记地不一致的情况,挂点单位要主动对接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协助企业尽早完成税务关系跨区域迁移。(牵头单位:各挂点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分局)
三、强化政策扶持
7.给予上台阶奖励。对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实现月度入规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15、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第四季度实现月度入规和实现年度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的60%奖励给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剩余的40%奖励给企业管理团队。(牵头单位: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
8.降低运营成本。自入规之日起,三年内每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3元奖励,同比新增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奖励,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招商引资租赁厂房的新入规企业,三年内享受厂房租金20%的补贴。企业同时符合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享受。(牵头单位:区企工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9.强化金融扶持。“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优先贷款给规上企业;对符合要求的规上企业按照 “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借款还贷金额100%提供还贷过桥基金支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工发集团)
10.及时兑现奖励。定期召开工业企业上台阶工作推进会,并兑现一次性入规奖励。次年一季度兑现电费、厂房租金补贴。(牵头单位: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招商局、区市监分局)
四、严格考核奖惩
11.加大考核权重。工业企业促入规任务考核分值设定为60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一家,给予15分的加分,月度入规的再给予30分加分。入规后次年企业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不达2000万元,挂点单位扣除10分。当年入规企业次年退规,次年考核中对挂点单位每家扣除15分。
12.推行奖优罚劣。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招商局、区市监分局等六个牵头单位考核实行同奖同罚,任务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0家,每超额完成1家各加5分,每少完成1家各扣5分。对入规入统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年底表彰5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工作者。
五、附则
本文件自印发30日后施行。本文件施行后,区管委会以前作出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区管委会印发的《赣州经开区2020年度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入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赣经开办字〔2020〕48号)及《赣州经开区2020年度加快工业企业入规入统的若干措施》(赣经开办字〔2020〕68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