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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洋田村农业生产基地灌溉水塘改造等6个项目摇号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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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洋田村农业生产基地灌溉水塘改造等6个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关于规范赣州经开区限额以下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施工发包管理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0164)有关规定,经管理处“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通过随机摇号方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

2.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

此次发包项目共6个,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概况

总投资估算(万元)

1

一标段

洋田村农业生产基地灌溉水塘改造

排孜上、上崇山水塘清淤约28000立方米,塘堤加固;水沟三面光硬化,总长约300米,墙厚0.12米,内径0.6

106

2

二标段

太窝村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新建机耕道修建约2.6公里;新建水渠总长约2.6公里;土地平整约400亩;水塘清淤约7500立方米,塘坝填筑加固及安装护栏

390

3

三标段

高山村新屋到大塘坝灌溉水渠建设

新建50cm*50cm水沟,总长约480

23

4

洋田村上崇山组、下沉山组水沟建设

新建40cm*60cm水沟,总长约520

25

5

范塘村八粒坞山塘改造修复工程

山塘改造(水面)面积约35亩,包括深挖清淤、塘堤修整,加建溢洪道及灌溉排水口等。

35

6

范塘村3组机耕道、水沟建设

新建机耕道长约140米,水稳层厚15cm;新建硬化路面长约70米,水稳层厚15cm,面层厚18cm;新建40cm*40cm水沟长约150米。

20

4.建设地点

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洋田村、太窝村、高山村、范塘村。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实施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7.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1112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121日,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必须是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手续的施工企业;

3.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4.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记录等;

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记录等;

三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记录等;

5.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未在其他单位或项目任职(兼职);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一标段、三标段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未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1027日-20211029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江新区华润大厦C1605室(江西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报名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招标的施工企业,请在报名时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可查询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提供完税证明或在赣州经开区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有关证明材料,且提供江西住建云数据服务平台企业注册地信息网页截图,注册地必须为赣州经开区);

2.报名企业“未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参与报名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名单(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

6.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上述人员身份证;(注:一标段、三标段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施工企业相关业绩情况(一标段、三标段水利工程相关、二标段市政工程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或完工资料等)。

注: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的,需按不同标段分别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一个标段一套资料),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需完整填写投标的标段号及对应的工程项目名称。

以上资料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和原件(未写明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各1份,资料提交后不接受增补,不予以退还。

五、发包程序

1.资格审核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211030日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需在2021111900前通过对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项目一:1.1万元、项目二:1.5万元、项目三:1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西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东桥支行;账号:2831 0001 0308 0001 012;转账时摘要备注项目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一个星期内退还。

2.摇号时间及地点

1随机摇号时间:2021111日上午1000

2随机摇号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169号西城科技园三楼会议室;

3摇号发包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企业需到摇号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不具备参与摇号资格。

3.发包程序

按照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的顺序依次进行三轮摇号发包,每轮摇号发包确定对应项目的中选候选企业。

(1)若发包项目的报名企业到场签到数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该项目承包企业;

(2)若发包项目的报名企业到场签到数在三家及以上的,建设单位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该项目承包企业;

(3)经摇号发包确定的中选候选企业不参与余下项目的摇号。

4.随机摇号程序

(1)参加摇号发包会议的报名企业按照签到的顺序依次抽取编号,抽取到的编号即为该企业的随机编号。企业随机编号不分项目,企业参与多个项目的摇号均使用该随机编号,不另行抽取;

(2)建设单位随机抽取一个随机编号,随机编号所对应的报名企业即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企业。

六、工程结算

1.结算定价方式

(1)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施工项目,结算价格按江西省现行定额及相关造价文件满取费计算总价后下浮5%进行结算;

(2)工程造价在50万元(不含)-400万元(不含)的施工项目,其施工结算总价先按3%的比例下浮,以下浮后的总价为基数再按2%的比例下浮;

3)定额中没有的子项目,参照类似子项进行调价,无类似子项参照的,由相关参建方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协商定价。主材价格按照施工期间赣州市中心城区信息价各期的平均值进行调整,信息价中没有的主材按区内相关规定询价后确定,按上述原则确定的价格均不参与取费和下浮,只计税金。

2.工程量按实结算。

3.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资金来源及施工合同约定支付。

七、公告、公示发布媒介

1.本次公告、公示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平台,凡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工程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其他事项

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各项目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发包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项目;

4.多个标段共用一套报名资料的,视为投标人仅对一个标段投标(根据公司资质情况,按照标段一二三的顺序默认)

5.报名资格符合性审查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国家(省、市、区)住建部门政务网、江西住建云数据服务平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等网站的入库信息查询结果为依据判定;

6.中选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及解除合同,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前来报名的施工企业佩戴好口罩,做好防疫控制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报名现场;

8.中选单位在中选公示结束后三天内领取中选通知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和赣市财基字〔20137号文分段计取后再下浮30%

9.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合同签订日期后7天内向招标人缴纳5%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出现不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出现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

联系人:15083767153(李)

15979769308(张)

招标代理:江西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15216180169

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名单

                                      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

                                   20211027

附件: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洋田村农业生产基地灌溉水塘改造等6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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