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乡镇信息公开目录>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印发《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各村(居)委会,管理处各内设机构:

   为做好辖区2023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别是春节、清明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灭火统一部署,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根据《2023年全区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推进依法治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效控制一般森林火灾的发生,为推进辖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二、时间安排

行动时间:20231月13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各村(社区)要组织力量,结合全处集中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三个管住、两个规范”(即管住重点时段、区域、人群,规范生产性用火、祭祀用火),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落实野外火源网格化管理责任,发挥林长制“两长两员”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加密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深入山头地块开展火源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二是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审批备案程序,经区管委会审批后,上传至全市野外特殊用火监管平台和防灭火办备案。〔责任部门:各村(居)、新村办、应急办〕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在春节、两会、清明等重点时期,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灭火氛围。一是要压实处、村干部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的责任,经常上户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召开户长会,让村民知晓森林防灭火的禁火令和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以及森林火灾的危害。二是各村(居)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五进”宣传活动方案,深入基层和林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三是要通过广播、报刊、网络、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宣传片,开设森林防灭火宣传专栏,加大森林防灭火知识的宣传力度。四是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尤其是春节临近各村(居)、各站所需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五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责任部门:各村(居)、新村办、应急办〕

3.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各村(居)要组织力量,结合全区集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加大整治力度,做到火险隐患清零见底。一是从责任上查隐患。深入查找森林防灭火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治理责任不落实、不衔接、挂空档等突出问题。二是从源头上查隐患。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加快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的转化,全面摸清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特别是可燃物和防范重点的底数和布局,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从工程上查隐患。认真落实林区输配电线路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关注林区输配电设施本体隐患、树线交织矛盾和沿线可燃物隐患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四是从重点上查隐患。紧盯景区、墓区、重要林区等区域,五类人员、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林边、路边、坟边、田边等重点地段,在重要时期和高森林火险时段,建点设卡,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进山入林、墓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责任部门:各村(居)、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一是要充分调动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所有火情热点,要派出管理处副科以上干部现场核查,并于1小时内向区防火办反馈核查结果,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对瞒报、迟报火情热点和火场面积等行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责任部门:各村(居)、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5.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落实扑火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建强扑火队伍。认真按照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管理处半专业扑火队建设,着力提升扑火能力。二是强化安全培训。按照实战化要求,对管理处半专业扑火队、村应急队、护林员、安全员开展全覆盖的扑火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扑火意识和技能。三是落实应急准备。加强对扑火机具、通信设备和扑火专用车辆的检修,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四是规范火情报告。所有火情热点由管理处副科级以上干部现场核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要求,逐级报告,禁止瞒报、漏报、迟报。五是做到安全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启动应急预案,管理处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调动扑火力量扑救,安全高效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扑火力量不足的,及时向区防火办请求增援。

6.做好气象预警监测。管理处相关站(所)要密切关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中心”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预警信息和赣州市防灭火办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进一步加强同各村(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做到及时预警,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预警信息和相关要求切实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预防森林火灾,做到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7.严格依法管火治火。管理处相关站(所)要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对纵火失火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要适时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加强巡查,严厉打击惩处各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公开曝光一些典型案例,通过反面教育警醒公众,造成声势,形成震慑,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确保“春季平安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担当。森林防灭火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管理处、村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政同责,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放在村、组、山头、坟头、地块及人头,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要从管理处到村、小组、个人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

(三)精心安排,细化落实。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森林防灭火“春季平安行动”实施方案。各村(居)委会要根据森林防灭火职责,扎实细致地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预警响应、火灾扑救、灾后处置、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管理处将对各单位开展森林防灭火春季平安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严格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管理处、村(居)委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森林防灭火春季平安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应急预案修订、责任落实及森林防灭火宣传、巡山守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火灾扑救准备和值班备勤等情况。对因责任不落实、认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

                                                          20231月1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