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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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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三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三江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三江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江乡人民政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江乡人民政府是主管三江乡全面工作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江乡人民政府共有乡政府本级1预算单位。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人数54人,包括行政人员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3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1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三江乡人民政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三江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60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8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江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60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92.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27万元;项目支出451.82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43.5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6万元,医疗卫生34.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2.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11.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6.2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43.5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2.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三江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7.8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6万元,医疗卫生34.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2.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11.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三江乡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1192.04 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831,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江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

第三部分  三江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死亡抚恤: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方面的支出。

(九)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