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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乡2018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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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乡2018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如期实现全乡脱贫目标,按照脱贫攻坚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紧扣中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围绕全面落实脱贫目标任务,突出“十三五”贫困村和基础设施薄弱村庄整治、主要交通沿线提升美化、集中连片推进三个重点,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全乡“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转型升级。

(一)全乡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

按照新修订的《贫困村退出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和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全域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到2018年10月底,新江村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其他非贫困村参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在2019年底之前全面完成村庄整治建设。

(二)主要交通沿线及集中连片示范区提档升级

对境内高速公路沿线、高铁沿线进行重点整治提升。每个村在主要交通沿线村庄至少抓好一个集中连片精品示范点提升改造,通过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美丽村庄,精美呈现新农村建设的新风、新貌。

(三)农村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五拆五清”行动,全域化、全程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2019年3月全乡城乡环卫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具体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坚持脱贫优先,紧扣八大指标,全域开展村庄整治

对标《贫困村退出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在全乡农村全域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确保以下八项指标在2019年10月底前全面达标。

1、改路: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硬化道路率100%,农户入户路硬化率75%以上。

2、改水:100%农户实现饮水安全,用上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家用井水或山泉水。

3、改房:100%农户住安全房;无人居住的空心房全部拆除,屋顶、房前屋后附属棚、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动员农户进行房屋立面装修,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

4、改厕:100%贫困户建有三格式、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建农村公厕4座。

5、改沟:25户以上自然村排水(排污)沟渠基本健全,无污水横流现象。

6、改环境:建立健全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25户以上自然村有保洁员、有垃圾集中收集点,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村内干净整洁;有条件的村探索切实可行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实现排水排污畅通;对农户阶檐进行硬化;抓好主要道路绿化亮化和庭院绿化美化。

7、“三网”改造:完善电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建设。户户通生活用电,能通过有线或无线收看电视,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用电和宽带。

8、公共服务配套:贫困村有卫生室、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或者综合文化活动室。
    (二)坚持精品示范,紧扣“四精”要求,打造主要交通沿线美丽乡村示范点

对照新农村建设“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要求,每个村至少在主要交通沿线村庄至少抓好一个集中连片精品示范点,精美呈现“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成果。

1、精心规划。按照“顺应自然、彰显人文、突出宜居”理念,科学编制沿线连片示范点建设和规划,精心设计农房和其它公共设施,有山显山、有水露水,努力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业”。

2、精致建设。对沿线连片示范点开展村庄整治、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抓好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全面整治到位,违章建筑、危旧土坯房、破旧栏厕、残垣断壁进行全面拆除,各类线缆、管线架设整齐;村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到位,精细施工,注重细节,单体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8+4”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到位。

3、精细管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公共服务实施管护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人员,保洁机制健全、环境干净整洁,村风文明和谐,民风淳朴向上。

4、精美呈现。合理利用地形,结合民俗文化,绿化美化庭院,修缮保护传统古建,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地方,结合村庄花坛、护栏、围墙、公厕、道路等公共设施,精心打造村庄标识、景观,多角度彰显村庄特色和韵味,提升建设档次。

(三)坚持常态推进,突出三项重点,持续抓好农村环境整治

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农村“空心房”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圩镇整治建设,营造整齐、整洁、靓丽的农村环境。

1、抓实“五拆五清”行动。各村要全面开展“五拆五清”行动,彻底拆除辖区内违章房、残败房、废弃房、危旧房、铁皮棚,开展清垃圾、清污泥、清杂物、清路障、清杂草,实现村庄整治建设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秩序化目标。

2、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化、全程化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按照服务人口3‰配备保洁员,特别要增强重点区域、关键时期保障能力。到2019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把扫帚扫到底”,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反弹”问题;各村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保洁人员到岗情况及保洁成效的监督。

3、抓好圩镇整治建设。加强集镇整治和管理,健全机制体制,提升集镇整治与管理水平,发挥集镇支撑辐射作用;注重规划引领,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要求,全面抓好圩镇环境卫生、违章搭建、临街建筑、占道经营、集贸市场整治和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环境建设“五整治三建设”。

三、推进措施

)规范奖扶,严格管理

   全乡农村村庄整治建设按照2018年新农村建设扶持政策实行奖补(详见附件1),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解决。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单位帮扶、群众自筹、社会捐赠等途径解决。项目单价超过奖补标准部分由乡、村、群众自筹,但项目单价不能超过正常预算价。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乡村“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各村所报项目必须在2019年2月底前竣工并申报验收,逾期仍需压实责任、继续完成,但不再享受资金奖补。乡、村、理事会和精准扶贫帮扶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整合力量,落实责任

全乡上下要把村庄整治作为脱贫攻坚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包村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单位、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挂点帮扶,村、理事会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建设。

    ()宣传引导,发动群众

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党政主导、干部服务、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社会支持、定额奖补”的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内生动力,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引导村民共建共享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有村、点要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是引导、鼓励外出乡贤积极支持家乡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合力加快推进。

)加强调度,强化考核

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的督查调度力度,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流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督查调度,实行一天一上报、一周一调度,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推进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2018年扶贫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1、不予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的几种情形。

①涉及客家大道西延、蓉江五路、城西大道、赣深高铁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和历年已落实项目尚未完成征地拆迁的,不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②除农户唯一住房且居住的土坯房外,其余所有土坯房不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③四层(含)以上的房屋,不执行新农村建设改房奖补政策。如需享受奖补政策,必须降至三层半。

④享受过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不执行新农村建设改房、改沟奖补政策。

⑤违章建筑不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⑥所有附属房不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2、明确奖补政策执行时间。以经开区党政办下发的《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8]292号)文件落款时间为准,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实施的项目才能享受奖补政策。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村要指导好农户做好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拍照工作,要有前后对比照,且需同一角度拍摄。改房项目内外墙四周立面均需拍全。

4、乡新村办将每月安排人员对各村竣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包村领导牵头,驻村干部、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理事会成员全程参与、监督。

5、认真做好项目摸底工作。各村要仔细甄别上述不予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的几种情形,再次对上报项目进行核实摸底,摸底情况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至乡新村办刘文强处。电子版发至邮箱:9472172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