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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江乡上犹江江口水质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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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字【2018】25

关于印发《三江乡上犹江江口水质改善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委会乡属(办)单位,各站(所、办)

现将《三江乡上犹江江口水质改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江乡人民政府
                                                                                             201832

三江乡上犹江江口水质改善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上犹江口和濂水河口断面污染防治责任的函》(赣环水函[2018]10号)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犹江江口水质改善工作方案》(赣经开政字[2018]50号)要求,为加强我乡上犹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断面水质,切实将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犹江江口水质改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明确要求,细化工作,保障上犹江江口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确保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三江乡水质改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振华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小斌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端福  乡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员:郑    三江国土所负责人

吴玉珍  乡水管站站长

梁贵德  乡环保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乡环境保护工作站李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郑伟、吴玉珍和梁贵德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明确工作安排

(一)做好断面水质监测工作

一是认真对照国家水站建设标准,加快上犹江江口自动监测水站建设工作进度,由李忠同志负责检测水站建设征地及相关事宜,确保2018年5月底前完成站房建设工作;二是安排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公司加强对入境水的监测工作,准确掌握我水质情况。

(二)清理沿江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对存在废水直排的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清理;二是对三江乡沿江居民生活垃圾直接入河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由刘小斌同志负责上犹江沿江两岸垃圾整治工作;三是限期对江面废弃采砂船只进行清理,由吴端福同志具体负责并抓好“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

(三)开展安排隐患整治工作

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沿江排污口、排污企业以及可能对水环境造成影响的排污行为进行全面摸查,建立排查档案,对问题统一收集,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

摸清乡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以及污水排放情况,制定相应的污水管网建设规划,优化完善配套污水网管布局及覆盖面,力争杜绝污水再下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增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各方作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水质改善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水环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机制,严格依法审批对水环境污染较大的建设项目,严防污染问题反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质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严格整改落实。落实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力举措,完成水质改善任务,力争将以下工作落到实处:

1、未设立警示标志的,依法设立;

2、沿江发现的违法排污口,依法予以取缔;

3、对存在废水直排的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清理,通过责令整改、查封、处罚、搬迁或关停等方式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

4、对生活垃圾直接入河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沿江树立“垃圾不入河”等警示牌,开展群众教育工作,必要时依法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

5、争取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江面废弃采砂船只进行清理工作。

在执法过程中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联合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水环境改善工作进度表(包括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情况、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环境监管情况、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核查销号”制度,跟踪检查整改进展,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

(五)加大监管力度。抽调河长办、环保站、综合执法大队和乡环卫所骨干力量组成水环境专项巡查小组,加密对水流域的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做到一周一至两次巡查,同时充分发挥网格化工作职能,做到监管无死角。

(六)强化群众舆论共同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政府机构等渠道,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乡村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公开投诉监督热线,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充分调动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多方监督的机制,确保水质改善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3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