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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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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22〕59

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牵头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社区)要立即将事件基本情况收集并报送至镇责任部门,由镇责任部门负责核查情况于20分钟内将有关信息报部门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后,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

1.旱灾水灾、森林火灾。【责任领导:刘赣龙;部门负责人:张绵锋;责任部门:农办】

2.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住建行业及燃气安全事故。居民房屋火灾、房屋倒塌、用火、用电等其他类事故。【责任领导:陈国飞、邓静远;部门负责人:刘明剑、刘诗明;责任部门:经发办、项目办】)

(二)事故灾难。九小场所(商超、酒店、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预留地企业、公共场所辖区商铺火灾、用电、燃气及公路交通运输等安全事故。【责任领导:刘华铿、陈国飞、邱毅;部门负责人:张钦、刘明剑、王刚;责任部门:招商办、经发办、文旅办】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新冠肺炎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责任领导:李雪丰,朱东霞;部门负责人:刘丽勤;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责任领导:邝盛彦,张绵铠;部门负责人:杨佳成;责任部门:社会治理办】

(五)综治信访事件。包括越级赴区、赴市、赴京访事件以及群体闹访事件等。【责任领导:邝盛彦,张绵铠;责任部门:社会治理办】

(六)网络舆情事件。包括政治舆情、文化舆情、社会舆情等。【责任领导:舒璐云,石发斌;部门负责人:廖为径;责任部门:宣传办】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己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后续发展态势。

五、报送要求

各村(社区)、责任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附件: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附件

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报送单位:                     日期:

事件分类

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信访事件¨舆情事件¨

发生地点

发生时间

得到信息时间

上报信息时间

事件基本情况描述

事件处置情况

责任部门:                  分管领导: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21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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