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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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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发区消防大队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 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电话0797-8376102

一 、情况概述

    2017年,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在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完善设施等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直以来,大队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加强为民服务工作作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大队长李嘉文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第三,创新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大队在互联网开设了外网主页,在一楼办事大厅及区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设立了公开栏,对于规章、制度、政策等内容进行长期公开;对于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进行适时公开;对于临时性的工作采取LED显示屏公告形式进行即时公开,实现了党务、警务、财务三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开发区消防大队对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

    1、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9条,《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等;

2、工作信息类:16条,主要包括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监督抽查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开栏:充分利用办事大厅醒目位置设立警务公开栏,公开大队干部、执法人员一览表、服务承诺、参谋职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大队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关于举报、投诉案件的相关制度和处理程序,赣州市消防支队有明确的规定,内容包括举报投诉方式、受理范围、处理流程、处理期限、沟通反馈等。

2017年,我大队未收到政府批转、群众申请的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案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大队没有因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7年度,大队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分别为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来说,我大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了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以服务为民、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宗旨,不断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取得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也认识了本身存在的一些不足,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 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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