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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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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信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司法局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实行“法律援助直通车”制度,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对精准扶贫对象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10类法律援助服务予以免费,确保应援尽援。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随着互联网逐渐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主动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仍需及时跟进。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三是在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保障社会公众更加便利获取司法行政信息。

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
2019130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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