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务服务中心>年度报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2018年,在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赣州经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赣经开办字〔2018256号)文件要求,坚持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积极回复热点政务舆论、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规范实体服务大厅运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等为重点工作,同时,以政务公开稳增长、以政务公开促改革、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中心已根据《赣州经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赣经开办字〔2018256号)文件要求,印发《赣州经开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赣经开企服中心字〔201846号)文件,在附件中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科室可根据附件《赣州经开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各方责任,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经常抓、长期抓,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同时还要求坚持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紧密结合、整体推进,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相关政务内容。我中心在区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主动公开相关政务内容,包括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能介绍、工作部署、年度报告、财政预算信息等。除此之外,还公开了政务资讯、月度窗口办件统计表和招聘公告等信息,确保全方位、多维度的公开信息。

2.主动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进度。在区门户网站的相关板块,主动公开包括新进驻窗口单位信息、一窗式改革推进进度、最多一次办结工作进度、政务服务网维护状况、错时延时服务实行等重点工作的相关信息,着重突出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3.主动公开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信息。将党建信息的公开作为中心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门户网站的相关板块,主动公开我中心党支部的十九大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信息。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印发了《关于印发<赣州经开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务公开文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在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网和其他信息公开媒体突出“一窗式”改革、“最多一次办结”、“互联网+政务服务”、创建“五型”政府、错时延时服务等便民利民机制的工作信息公开。

同时,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窗口)现已运行,经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对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窗口)的招标公告、答疑信息和中标公示等招标活动信息发布仍按原程序执行:一是由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发布信息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二是经招标监督单位审核后,由招标代理发布信息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中心按照省、市、区要求和部署,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编制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的通知》,梳理汇总我区所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729项,并将所有事项在时间节点内录入至江西政务服务网经开区分厅。同时将我区相关权责清单发布至信息公开平台。

(四)积极回复热点政务舆情。我中心于2018年度在区政务网依申请公开、网上信访、网络问题、党务网党务互动版块等公众咨询事宜没有涉及到我中心的内容,也没有需要我中心回复的政务舆情事项。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中心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编制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的通知》,梳理汇总我区所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729项,并将所有事项在时间节点内录入至江西政务服务网经开区分厅。推动落实“最多一次办结”事项清单和“最多跑一次”梳理情况公布至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网,我区“最多一次办结”比例达到91.59%。并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实效。

(六)规范实体服务大厅运行。中心为规范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运行,印发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化手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投诉处理机制》《关于重申错时延时服务工作纪律的通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巡查制度》等相关文件,加强服务群众能力建设,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工作激情,营造优质服务氛围。同时加强窗口长效监管机制,健全群众投诉处理的调查反馈机制,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抓好学习和工作落实,努力推进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中心为进一步完善“一窗式”服务模式,印发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本级审批“一窗办”改革实施办法》,加强了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设施运转。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中心对“容缺受理”、“三个一窗办”改革、“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各类证明材料等工作贯彻落实,印发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容缺受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综合进件、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行政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中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办”、企业开办“一窗办”、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等“三个一窗办”改革工作。同时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调整市本级126项证明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六个一批原则,区本级共梳理取消调整等各类证明事项133项。其中,取消废止49项、取消代替39项和保留45项。我中心还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公布规范完善后的办事指南,各业务窗口均可看到各项办事指南,以及办事指南二维码,方便各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申请材料,精简办事流程和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我中心积极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两个政务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充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准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从未出现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通过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为市民群众提供办事资讯、建言献策、反应问题、信息咨询、了解政策等服务。及时更新各大政务信息平台资讯,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加了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并以窗口、LED显示屏、宣传栏等为载体平台,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拓宽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不断提升中心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九)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自我区承接12345热线平台相关工作以来,通过电话催单、主动协助沟通协调等方式,确保我区各单位(部门)能够按期、准确地处理工单。今年1-12月,我区12345热线平台共接收工621单件,已办结工单619件,在办工单2件,办结率100%,已办结工单群众反馈满意度基本满意以上的592件,满意率超过95%12345热线平台的稳定运作在收集群众意见、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十)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我中心严格按照要求结合职责任务变化,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调整后的主动公开目录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财经信息、年度报告。概况信息中包括本机政府(部门)介绍和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公告公示和统计数据,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以及年度报告。在完成区政务网站相关栏目内容信息的公开和发布时,未出现信息内容格式不规范、发布方式不正确、发布时限不及时的情况,发布于政务网站的信息内容可确保合法、完整、准备、及时。

二、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在2018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有不少特色亮点,但也存在进一步改进的余地。

(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较少。目前中心主要是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政务信息,并没有充分利用好新版政务服务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同时也没有更好的开拓新的信息公开渠道。

(二)政务信息内容不到位。中心在2018年一年主要以公开政务服务大厅日常工作信息为主,对于有关文件及政策解读方面的信息发布较少。为将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到位,应认真收集归纳全面的政务信息,并依法依规在相关平台公开,加强群众对中心各项工作的了解,增强双方互信,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我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满意度。

(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较少。尽管我中心有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制度,但培训内容以窗口业务为主,关于信息撰写和报送的培训内容可以说是凤毛菱角,为提高信息编写水平,中心每个工作人员都还需要加强自身学习,也需多安排相关培训。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区政务服务网站 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维护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政务公开媒体平台加强群众参与度,积极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效力。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务信息内容,不单以中心实体大厅建设和业务工作信息为公开主题,同时还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其他信息,比如政策解读、文件公布、数据信息发布、中心制度调整等信息,做到中心依法依规将政务信息全覆盖全公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