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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赣州经开区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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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推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和市文广新旅局要求,各县市区需出台本地区贯彻实施意见。为此,区社管局结合实际,在借鉴龙南市等地先进做法基础上,起草了《赣州经开区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

2.《江西省规范民宿发展工作指南》(赣文旅市字〔202022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已征求区公安分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社管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企工局)、区农办、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办等单位意见,共收到12条反馈意见,采纳意见12条。其中区应急管理局1条,区住建局1条,自然资源分局2条,区消防救援大队1条,区财政局7条。

四、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要求依托我区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创新创业,把民宿培育和民宿经济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助力成为赣南特色民俗的聚集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展示的窗口、大湾区旅游度假目的地、世界客家民俗文化旅游首选地。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全区星级旅游民宿达20家以上,民宿聚集区达3个以上。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一是要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打造民宿集聚区,建设并完善民宿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体系;二是要坚持政府引导,有序规范管理,制定赣州经开区民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区民宿开办要求、办证流程、环境和建筑、消防安全、卫生管理、经营管理等标准,组织公安、消防、住建、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社管等部门对开办民宿实行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出具审核意见,依法、高效、优质地为民宿业主办理相关证照。三是加大奖励扶持,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品牌扶持,鼓励模式创新,积极扶持民宿业发展。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要求成立赣州经开区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

    五、政策适用范围

    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经营的民宿。

   文件关联:赣州经开区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机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管局

人:魏月

联系电话:0797-837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