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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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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2021年4月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21〕6 号),为贯彻上级有关要求,我们牵头起草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5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方案》含“健全动态监测和分类帮扶机制、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和强化有效衔接支撑保障”等4个部分19条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动态监测和分类帮扶机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农村低保常补标准的1.2倍作为返贫致贫风险户识别收入警戒线,明确识别对象、方法和程序,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识别过程,循因施策、分类帮扶。

二是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落实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将医疗救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之后的第三道保障线,过渡期内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由原承保保险公司继续经办业务至2021年底;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将发展基础较好的村作为巩固拓展村,将发展相对滞后、短板突出的村作为重点帮扶村;分类摸清扶贫资产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机制。

三是扎实做好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推进休闲农旅项目提质增效、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培育构建农业产业体系;探索“五个一”产业扶持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带动增收实效;加强就业监测力度,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在乡镇事业编制总量内,每年新增一批乡镇专业农技人员,力争3年内每个乡镇新增1名专业农技人员;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感恩教育,提升乡村综合治理能力。

四是强化有效衔接支撑保障。按照“市县抓落实、乡村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推进有效衔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每年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并将结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文件关联:《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机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刘军剑

联系电话:0797-837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