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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解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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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本方案的背景

(一) 必要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依据。

中央、省、市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决策,《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二、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改造范围及内容

1.改造范围。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不会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城镇老旧小区。

2.改造计划。2021年,新开工并基本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1个,涉及居民864户;2022年,新开工并基本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4个,涉及居民919户;2023年,新开工并基本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7个,涉及居民1215户。

3.改造内容。围绕“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改优”等四个方面实施提升改造,重点突出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配套,对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改造内容须包括对水、电、路、气4项设施中至少2项进行更新。

(三)组织实施管理明确各乡镇(街道)为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通过征求改造需求、科学制定改造方案、优化项目前期审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问题评估、建立后续长效管理等措施,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资金筹集。明确通过政府出资,向上争取各类奖补资金以及按照“谁使用、谁出资”的原则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出资等方式筹措资金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房管所,负责牵头组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等,明确了区直(驻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职责。二是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明确经发、住建、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的审批事项流程。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建引领,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建、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


解读部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

读 人:李豪

联系电话:0797-837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