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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关于印发《赣州经开区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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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2023218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赣州经开区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223


赣州经开区推行无实体印章”“纸质证明

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省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18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赣办字2022124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无实体印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深化数据共享,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使用领域,营造线上可信环境,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材料,企业群众免证办事”“网上办”“一次办成为常态,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改革获得感。

(二)具体目标

2022 年底,政务部门、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子印章申领率达 100%,存量纳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领率达 30%;完成级签发证照清单梳理。

2023年底前,推动国省统建系统、市级自建业务系统支持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纳税企业电子印章申领率达到100%实现20216月后区级签发的证照全部入库,推出90个免证办理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公布。政府机关公文流转全面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使用等制度规则更加规范。

2024年底前,推出400个免证办理事项,全面夯实无证明基础支撑能力,高频电子证照在事项中的应用率达到100%,证照类别、数量得到有效提升。

本方案所称无实体印章是指在线上环境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与线下实体印章同等效力无纸质证明是指企业群众办事所需证照材料通过系统自动调取,免提交或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纸质证照材料。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电子证照基础

1.推进电子印章申领。区电子印章管理部门发布电子印章申

领指南,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线下纸质申请表取油模后申领电子

印章,新注册企业在完成注册后在线同步申领电子印章,实现 30%的存量纳税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赣服通”申领电子印章。〔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税务局;责任单位:区市监分;完成时间:20221231日前〕

2.加快电子证照入库。按照谁签发谁入库的原则,各相关责任部门定期整理纸质证明材料,根据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加快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证照的全量电子化录入并实时更新。20216月后签发的级常见办事证照上传至电子证照库,确保增量证照实时入库,存量证照全部入库。〔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驻)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630日前〕

(二)拓展无证明办事场景

3.梳理应用场景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紧扣企业群众需求,重点梳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保卡申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社会化领域以及机关内部领域中的应用。进一步延伸到涉企纳税缴费、金融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并及时公布印章证照应用场景清单。〔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党群部区市监分局区经发局、区社管、市医保经开分中心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区税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完成时间2023331日前〕

4.推动印章证照政务领域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婚姻、生育、住房、就业创业、户籍、社会保障、就医、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线上办事流程,开发印章证照应用场景,全面探索电子表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服务模式,争取更多事项免证办”“网上办”“一次办〔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党群部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区社管局、市医保经开分中心、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5.推动印章证照社会化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重点推动老年人、医师、教师、学生等群体的电子证照在景区、酒店、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生活场景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探索建立政府买单企业免费使用电子印章机制,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合同,推进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区社管局、区经发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6.推动机关内部电子印章互认。加快数字机关建设,以机关内部办事只跑一次为目标在公文流转、同权改革、数据共享订阅三方协议等跨层级、多部门联合场景中率先使用电子印章,探索电子印章在机关内部更多场景应用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和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直(驻)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7.推进全区无纸化办公。基于“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数据多共享、纸张少浪费”等思路,围绕机关单位“办文、办会、办事”等核心管理工作,建设智慧政务办公平台“经开通”,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持续提高网上和掌上办文能力。加快建设“经开通”二级平台。“经开通”二级平台是各部门(单位)内部的OA子系统,通过配置多个账号和流程以实现内部办公办文。“经开通”二级平台建设费用和个性化开发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除个性化开发内容外,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平台建设费用不得超过6000/年,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平台建设费用不得超过9600/年。〔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完成时间2023331日前〕

(三)强化技术平台支撑

8.升级电子证照系统。升级我电子证照平台,推进RPA(流程机器人)+OCR共性技术平台建设,解决存量证照入库难、新发证照入库迟等问题,为我各主体实现日常办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社会活动等提供技术保障。相关部门完成不动产、公积金、保障房等重点领域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对接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平台,实现签章、用证等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国省统建相关业务系统升级对接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社管局、税务局、区党群部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区市监分局、区农办自然资源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9.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数据下沉和办事档案电子化,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支持企业群众办事采用线上方式获取办事材料,更好地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实现部门间材料互享互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驻)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630日前〕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10.确保印章证照信息安全可靠。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证明签发、归集、存储、使用,以及电子印章申领、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追踪溯源等能力。加强对电子证照持证主体、电子印章持章主体、用证人员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及使用电子印章切实保障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合法合规使用。〔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党政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驻)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将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作为全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日常工作人员,压实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二)加强督导考核。定期开展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对各部门的数据共享率、电子证照规范制发率以及电子印章申领率等进行实时监测。将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改革推进情况纳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督查和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附件1.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主要场景及责任分工

          2.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193项)

          3.第一批免证办理事项目录清单(90)

附件1-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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