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经开区推行“智慧政务+税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2023年2月18日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赣州经开区推行“智慧政务+税务”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赣州经开区推行“智慧政务+税务”改革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大数据体系相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智慧政务+税务”改革,推动税收精诚共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智慧政务+税务”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税收精诚共治进一步深化,促进税务部门与相关单位的部门协作,拓宽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范围,提升“以数治税”水平,提高征管质效。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移交业务,保障平稳过渡。制定改革时间表,由区税务局负责梳理各项税费业务,制定分批次授权移交业务事项清单,除审核审批类及其他执法类等不予授权移交业务外,其余涉税业务逐步移交至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优化服务体系,提档服务质效。多措并举推动服务升级,构建以电子税务局为主体的“网上办”、云办税平台“全程网办”“远程帮办”、前台窗口“线下办”、税务专班“兜底办”的办税服务体系。加强网上办税渠道的宣传和推广,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涉税缴费业务,把“网上办”打造成办税缴费的“主战场”。建设“云办税”一体化服务平台,通过办问协同系统,实现“一键视频咨询”,后台税务人员通过共享桌面实时解决涉税事宜,办理税费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远程帮办”。拓展“线下办”,线下辅导纳税人掌握网上办税技能,利用综合服务窗口解决疑难问题,服务特殊人群。大力推行电子发票,推广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等工作,引导市场主体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区税务局成立税务专班,负责非授权移交事项办理,实现“兜底办”。〔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其他相关区直(驻区)单位〕
(三)创新帮办模式,简化审批流程。坚持“职能不变,角色变”,区税务局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税咨询辅导室,负责最新税费政策咨询辅导、涉税疑难解答、特殊人群服务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坚持“事项不变,流程变”,将审核审批类、税收执法类办理环节前移,使业务受理和审核审批实现“零距离”对接,实现审批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优,真正让市场主体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结所有事项。〔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四)强化协同联办,实现“一窗通办”。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由区行政审批局会同区税务局、区市监分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区医保分中心、区房管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职能部门,将市场主体登记、社保医保征收、不动产交易等业务进行整合,设置为综合窗口,打造“一人通办、一岗多能”“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的便民服务。推动税务、人社、医保、房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同联办,使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级,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市监分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区医保分中心、区房管所、区自然资源分局〕
(五)汇聚惠企政策,助力便民服务。区行政审批局与区税务局共同充实“惠企兑现”窗口人员力量,构建主动型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惠企通”平台“政策汇聚、精准推送、全程网办、快速兑付”的功能特点,让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应兑尽兑。同时,创新在经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设立便利办税点,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税费业务辅导,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六)推进精诚共治,实现数据共享。区行政审批局加强与区税务局数据供需对接,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政务数据可反馈、共享过程可追溯、数据源头可治理、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据共享体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七)优化人员配置,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人随事走、人岗相适”原则,增加区行政审批局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名额,将区税务局综合服务岗位人员分批与区行政审批局按照《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从区税务局划转该部分人员经费至区行政审批局。人员不足部分,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招聘。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综合服务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区税务局负责对授权移交税收业务的培训、指导、监管。同时,税务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到区行政审批局跟班学习或挂职,挂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纳入区行政审批局,工资等其他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加快推进税收业务与政务服务业务的融合。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党群部、区财政局及时做好人事、财务的划转承接工作。〔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党群部、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阶段。2023年1月起,选定一批条件较成熟的涉税事项纳入首批授权移交范围,其余事项实行成熟一批、授权移交一批,综合服务岗位人员随移交涉税事项分批纳入区行政审批局管理。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6月起,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改进提升,逐步扩大授权移交范围,进一步加强区税务局与其他部门的业务融合与信息共享,完善“一窗通办”服务体制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底,全面总结运行情况,完善制度机制,做活资源整合,健全“智慧政务+税务”服务新体系,实现服务集约化、精细化,打造“智慧政务+税务”改革推动税收精诚共治的经开样板和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将“智慧政务+税务”改革作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日常工作人员,压实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二)强化改革协同。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协同、形成合力,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抓实各项任务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发挥推进改革的主体作用,落实“一把手”责任,探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改革举措。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智慧政务+税务”改革推动税收精诚共治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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