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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检查计划】2022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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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为贯彻省、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全面提升我区食品综合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协作联动,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1.党政同责持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风险交流和形势会商机制。〔责任部门:区食安办,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2.持续加大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层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基层装备标准化,保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监督检验、溯源管理、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经费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商业保险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作用。〔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招商局〕

3.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预警,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拒绝餐饮浪费”等文明健康饮食观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责任部门:区党政办、区党群工作部、区社管局、区司法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企工局,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

4.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以健全“六大体系”,建设“五项工程”和开展“十项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抓好督查落实,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责任部门:区食安办、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5.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亮点。开展餐饮示范街、小作坊示范街区、城市综合体餐饮示范点和旅游企业餐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全区创建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创建1小作坊示范街(区),创建1个城市综合体餐饮质量安全示范点,创建1个旅游景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区。提升企业、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打造食堂示范亮点。〔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招商局、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住建局〕

(三)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

6.持续推进智慧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在食品相关领域的推广应用,依托赣溯源平台,开展对监管对象的食品安全培训。配合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党群工作部

7.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配送、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责任部门:区经发局、区农办、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招商局

    (四)严格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8.加强农业生产环境源头治理。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在规范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物质深入推进禽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区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9.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全面推进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台应用。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集中监管仓管理,严查四证(报关单、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实施四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专人管理)管理,做到四个不得(没有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全员接种疫苗。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赣州综合保税区、区经发局、区招商局、区社管局、区农办、区疾控中心

1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组织实施学校食堂落实校长陪餐制、家委会监督等制度。实施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计划。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办证率达100%;推进学校食堂(含幼儿园)、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比例达到80%上。〔责任部门:区社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城管执法分局〕

11.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圩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餐饮消费环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乡镇小餐饮店,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农办、区城管执法分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

12.实施餐饮质量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切实改善餐饮企业经营条件,大力倡导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到2022年底,区城中型(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300以上)及以上餐饮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30%,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环境卫生等制度,落实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保洁)单位的监管。强化网络订餐、外卖监管,及时查处网络订餐违法经营行为。〔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市场执法稽查分局、区招商局、区疾控中心〕

(五)提升食品抽检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

13.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抽检,对已发现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跟踪抽检,突出辖区内校园食堂、农村地区地方特色食品、三小食品、食用农产品。结合市级分配,落实农产品和食品抽检3.5批次/千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达到全区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性抽检不合格率4%以上,评价性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8%以上的要求。〔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市场执法稽查分局、区农办〕

14.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推进全区快检体系建设,力争全区监督性快检任务达到7000批次以上,常态化开展“你送我检”“你点我检”快检便民活动。加强对高风险、高关注度进口食品监管。进一步强化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责任部门:区食安办、赣州综合保税区、区社管局、区疾控中心、区农办、区招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六)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15.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按市局要求,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成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95%立案率85%以上(国抽任务达到4100%)。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执行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市场执法稽查分局、区农办、区司法分局、区检察院〕

三、工作要求

() 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 做好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食安委工作部署,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健康江西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及时发布食安信息,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 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 加强督查考核。区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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