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各中小学:

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717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赣经开社管字202310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赣经开社管字2023104关民办学校招生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今年年满6周岁(2017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六年级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的统筹指导下,招生不受学区限制,实行自主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招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0日-7月19日

2.现场审核资料时间:预计7月20日至21(具体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3.摇号时间:7月25日上午9:30,地点:赣州市第八中学

4.摇号组织单位:赣州经开区教体服务中心

(二)招生计划

赣州市厚德学校:小学部计划招收410,初中部计划招收560人,共计招收970人。

赣州市文清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计划招收500,初中部计划招收560人,共计招收1060人。

上述招生计划均不含享受拥军政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学校举办者子女、教职工子女优待政策的生源。以上生源经审核后据实录取。

(三)招生方式:学校自招和电脑派位(摇号)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学位申请和信息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6月20日-7月19日登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智慧云平台”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区域内的民办学校进行学位申请,确定学校后完成网上学位申请和信息登记上传(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今年的招生公告)。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并持学位申请材料到学校现场审验。各学校必须在7月21日前完成现场审验和网上审核工作。学校可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和享受政策性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如果学位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学位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7月25日上午进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将邀请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共同参与。赣州市厚德学校、赣州市文清外国语学校2所学校电脑派位(摇号)结果公示后,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按学校要求在三天内确定录取学位,已确定录取学位的,区教体服务中心将通知学区内公办学校删除其在校的报名信息,不再重复录取。规定时间内未到民办学校确定录取学位的,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根据《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经开社管字〔202310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若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下一步则参加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对于已报名赣州市厚德学校、赣州市文清外国语学校2所学校,电脑派位(摇号)未摇中者,不再进行递补录取。

四、其他

1.参加民办学校报名的多胞胎生源符合电脑派位资格,可参加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允许将多胞胎生源并号进行电脑派位。由监护人自愿申请,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监护人也可不申请同号绑定,不同号绑定参加电脑派位的,按原招生办法录取安置。

2.各学校在接收区外其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参加了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的学生)报名和信息登记时,应先审核其全国电子学籍信息,并按区级要求统一为其登记。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严禁借招生问卷等名目“考家长”,坚决杜绝无序、随意、择优招生。对于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理。区招生咨询电话:8379880,监督举报电话:8375125。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增加、缩减招生计划。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 1 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4.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1)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18〕87号)等规定执行。(2)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严格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