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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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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经发局、区农办、区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  

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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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通知》(〔20225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有效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着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5个乡(镇、管理处)均设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有县乡村道的行政村均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在基层农村道路上全面铺开并投入运行。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并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人管、管得好”,使农村道路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

成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经发局、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各乡(镇、管理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具体负责全区“两站两员”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经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三、建设标准

(一)各乡(镇、管理处)设置1个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统一名称。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四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由各地在现有的办公用房内调剂,站外墙体上要有明显标识,站内墙体上要有站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人员信息公开、交通安全宣传栏。

(二)各乡(镇、管理处)交管站站长原则上由乡(镇、管理处)分管交通工作的同志兼任,配备1交通安全管理员。

(三)有县乡村道的行政村应设置1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在各行政村现有的办公用房或农村公路养护队,统一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标牌,劝导站前后50米处要有劝导站标牌、减速慢行提示标牌,劝导站路段要有减速丘严禁在国道、省道上设立劝导站劝导站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三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劝导站应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牌、劝导员工作职责,劝导站内摆放劝导装备。劝导站原则上应安装视频监控或设在治安视频监控点可视范围内。临时开展劝导工作的,可设置移动式避雨遮阳设备作为流动劝导点,并设置劝导点明显标识。

四)每个劝导站应明确1名负责人,原则上由村委成员兼任;配有2名劝导员,劝导员结合当地政策和工作需求,从本村村民中选择,原则上由农村公路养护员兼任。劝导员的工作地点应选择在进出本村道路与国省道交汇处、多条乡村道路交汇处、学校门口、景区等重要路段。每个劝导员均应配备反光背心、红袖标、停车指示牌、随身工作包等装备,反光背心应在醒目位置处印制“交通安全劝导员”字样。有条件的劝导站还可配备交通指挥棒、手电筒、喊话器、反光锥筒、智能手机、执勤记录仪等。

四、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交通安全工作,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

4.建立健全交管员和劝导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站两员”教育培训工作。

5.具备条件的,可探索交通违法处理、保险及车驾管代办等业务。

(二)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对两轮车、三(四)电动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劝导、制止超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将隐患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定点宣传、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醒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和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宣传违法举报途径,提醒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超员等车辆。

5.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电子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劝导站和劝导员工作情况。

(三)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职责

1.组织劝导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3.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电子工作台账。

4.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1.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

2.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对两轮车、三(四)电动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劝导、制止超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3.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4.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醒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车辆、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宣传违法举报途径,提醒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超员等车辆。

5.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6.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

五、经费及人员保障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劝导站办公用房由各乡(镇、管理处)负责落实。

(二)交通安全劝导员由农村公路养护员兼任。

(三)交通安全劝导所需的装备购置费用从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中列支。

六、管理职责

(一)各乡(镇、管理处)负责组建“两站两员”,并负责其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区经发局负责牵头对“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工作。

(三)区交警大队负责“两站两员”业务培训、指导和规范建设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两站两员”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七、强化检查落实考评

“两站两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地督查检查,帮助查找问题、破解难题。

八、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8月前)

根据市政府部署,对全区“两站两员”建设工作进行动员、宣传、培训。各乡(镇、管理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财、物,保障此项工作的开展。8月前,各乡(镇、管理处)要完善劝导站设施设置区交警大队对所有交通安全和劝导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二)考核验收阶段(202212月)

考核主要实地查看办公场所、工作台账、管理效果等,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使用率、开展劝导提示工作并通过APP录入安全劝导日志情况等。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完善相关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取得实效。

(三)落实长效阶段(20231月起)

建全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管理处)要运用好“两站两员”工作机制,强化对“两站两员”的日常监督,切实发挥“两站两员”在全区农村及城郊结合部地区道路交通的长效管理作用。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建立“两站两员”机制对于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保障、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有重要意义。要将“两站两员”的建设和管理作为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机构、完善管理制度等,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两站两员”属地管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真正把“两站两员”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实效,严禁走过场和虚假应付,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贡献。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经费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两站两员”工作经费,全力配合和支持落实交管站、劝导站的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四)系统应用,考核激励。要制定“两站两员”日常考核管理办法,从信息采集、勤务运行、违法劝导、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多方面,特别是对劝导员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安装“农交安”手机APP进行考核。

(五)加强培训,规范管理。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对“两站两员”等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劝导员队伍集中开展岗位必备技能培训,规范队伍管理行为,提升劝导服务水平,更好地让群众接受和认可。

(六)积极宣传,正面引导。要积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平台、执法服务窗口以及劝导站等,通过新闻发布、短信推送、张贴告示、派发传单、警示教育、路面执勤、便民服务、互联网和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工作模式、内容和特色服务,争取农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配合,为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